浙江旺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已認證
浙江旺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已認證
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
2012年4月25日發布,2012年6月25日實施的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》(GB 28308-2012)中的范圍規定:該標準適用于以植物為原料,經炭化、精制而生成的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。
國家標準規定的理化項目及指標:干燥減量, w/%≤12.0;碳含量(以干基計), w/%≥95;灰分,w/%≤4.0;堿溶性呈色物質通過試驗; 高級芳香烴通過試驗; 總砷(以As計)/(mg/kg)≤3;鉛(Pb)/(mg/kg)≤ 10;鎘(Ge)/(mg/kg)≤1;汞(Hg)/(mg/kg)≤1。
符合上述標準的植物炭黑可作為食品添加劑,工藝要求有精制過程。
植物炭黑在食品中的正確使用
目前我國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,依據2015年5月24日實施的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執行。
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》(GB 28308-2012)要求的植物炭黑,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著色劑使用。
按照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規定,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可用于:冷凍飲品(食用冰除外)、糕點、餅干、糖果和粉圓六類食品中,其中:冷凍飲品(食用冰除外)、糕點、餅干、糖果最大使用量為5.0g/kg;粉圓最大使用量為1.5g/kg
對于品種的界定按以下類別和解釋確定:
03.0 冷凍飲品(03.04食用冰除外):包括03.01冰淇淋、雪糕類;03.03風味冰、冰棍類。
05.02 糖果:包括硬質糖果、酥質糖果、焦香糖果、奶糖糖果、壓片糖果、凝膠糖果、充氣糖果、膠基糖果和其他糖果。
06.05.02.04 粉圓:以淀粉為原料,經造粒工藝加工而成的圓球狀非即食產品。
07.02 糕點:以糧油糖和(或)甜味劑、蛋等為主要原料,添加適量輔料,并經調制成型、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,包括:07.02.01 中式糕點(月餅除外)、07.02.02 西式糕點、07.02.03 月餅、07.02.04 糕點上彩裝。
07.03 餅干:包括夾心及裝飾類餅干、威化餅干、蛋卷和其他餅干。
上述類別的食品加工過程中,可按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,冷凍飲品(食用冰除外)、糕點、餅干、糖果最大使用量為5.0g/kg;粉圓最大使用量為1.5g/kg。
植物炭黑與竹炭的區別
植物炭黑以植物樹桿、殼為原料,經炭化,精制而成。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是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》(GB 28308-2012)要求的植物炭黑,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著色劑使用。該標準范圍規定適用于以植物為原料,經炭化、精制而生成的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。就是說以植物的一種——竹子為原料可以生產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。
而竹炭就是用竹子燒出來的炭,因其有很多微孔,從而大大增加了表面積。正是這些微孔結構和巨大表面積,使竹炭有良好的吸附性能,在凈水、凈化空氣、除臭等方面應用。竹炭生產過程中,其工藝的炭化與植物炭黑的炭化有一定的區別,同時更重要的是缺少精制工序,產品指標不一定能達到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》(GB 28308-2012)要求。所以說竹炭并不一定是植物炭黑,只有以植物竹子為原料,經炭化、精制而生成的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》(GB 28308-2012)規定要求的才是食品添加劑植物炭黑,竹炭在食品生產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,因此,不能將一般的竹炭用于食品生產,涉嫌違法添加。
植物炭黑的正確定位
植物炭黑在食品生產中可作為食品添加劑著色劑,屬于食用黑色素。
2008年11月4日《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竹炭能否作為食品原料或添加劑問題的復函》竹炭未列入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(GB2760)。由于來文未提供竹炭的生產工藝、質量規格等詳細資料,難以判定是否屬于普通食品原料,也難以確定該原料是否為植物炭黑或植物活性炭。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規定植物炭黑可作為著色劑用于糖果、大米制品、小麥粉制品、糕點、餅干生產加工;植物活性炭可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,但應在制成最終產品前除去。
使用竹子為原料可以生產食品添加劑“植物炭黑”,企業應取得“植物炭黑”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,生產產品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要求,浙江旺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,產品可用于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規定的食品品種的生產。
植物炭黑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藥品
植物炭黑不是保健品,更不是藥品,市面上有用竹炭為原料生產的竹炭花生、竹炭面包、竹炭蛋糕等產品,號稱具有“排毒養顏”功能,是不合適的。
食品標簽應合理標示
首先食品名稱合理規范,如“植物炭黑餅干”、“植物(竹子)炭黑月餅” 、“植物(竹子)炭黑糖果”、“植物(竹子)炭黑冰淇淋”、“植物炭黑雪糕”、“黑雪糕”和“植物炭黑粉圓”等。
配料表中原料名稱合理,可使用“植物炭黑”、“植物炭黑(來源:竹子)”、“(竹質)植物炭黑”等,產品介紹中不能宣稱功能和藥理作用。鄭林 戴霞波
相關產品
更多
相關文章
更多
技術文章
2016-07-04虛擬號將在 秒后失效
使用微信掃碼撥號